ISO9000质量体系审核不符合项案例(78~79)
【案例78】
在审查配料车间设备档案时,审核员看到《设备分类登记表》上1#搅拌机的编号表示它是属于一类设备,而同样的2”搅拌机却属于二类设备。
审核员问;“为什么这两台相同的设备属于的类别不同?”
车间工人回答:“我们也不知道,这事儿得问设备科去。”
在设备科,审核员在查阅《设备保养管理规定》时,看到一类设备属于重点保养的设备,而二类设备属于一般保养的设备。
对此,审核员问设备科长:“1#和2#搅拌机是否按不同的要求进行保养?”
设备科长说:‘”我们都是按二类设备进行保养的。因为刚建厂时我们厂只有一台搅拌机,因此按照一类设备管理,生怕因为故障造成全厂停产。后来我们又增添了5台搅拌机,因此就按二类设备保养了,这样可以降低质量成本。至于设备表示类别的编号我们就沿用下来了,没有再动它。”
案例分析:
相同的设备,但在设备分类登记表上所属的类别不同,这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既然形势发生了变化,相应的文件规定也应进行必要的更改。应将《设备分类登记表》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更改。
本案违反了标准“4.2.3文件控制”的“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的规定。
【案例79】
某包装材料厂的质量手册中,规定工厂成品一次交验合格率为90%。
审核员问质检科长:“为什么一次交验合格率不太高?”
科长说:“因为生产线刚上马,生产还不太稳定,所以目标定的不太高。”
半年后,审核组再次来到该厂进行第一次监督审核,当审核员再次见到检验科长时,科长高兴地告诉审核员:“经过大半年的努力,我们的成品一次交验合格率已经达到了95%以上”
审核员看到工厂质量手册中的质量目标仍然是“成品一次交验合格率为90%”。
案例分析:
组织制定的目标应该比现有状态的高一些,目标是在前方,但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对质量目标的控制应该是动态的,当质量目标已经实现时,这就变成必须做到的规定了,组织应该定出新的目标,这样才能激励组织达到持续的改进。
本案的成品一次交验合格率已经实现,但是质量目标没有定出新的要求,违反了标准“5.4.1质量目标”的“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的规定,因为标准“5.3质量方针”要求“e)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因此,对质量目标的持续适宜性也应评审,必要时予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