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15质量体系审核不符合项案例(103~104)
【案例103】
加工车间有一台金属喷漆专用设备。审核员发现在该设备上正在对一台机壳的止口位置进行喷涂,机壳外用粉笔写着:“喷0.18mm”。
车间主任说:“我们有时会发生止口加工超过规定尺寸的现象,机壳是大型铸钢件,轻易报废损失太大,因此就用这台设备进行表面喷涂一层金属,再加工到规定尺寸。”
审核员要求看这台不合格品的处理单,主任说:“这种处理方式已成惯例,不用按常规填写不合格处理单。”
案例分析:
本案违反了标准“8.3不合格品控制”的“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的规定。
【案例104】
某建筑装饰构件厂设计室,审核员想了解设计室工作流程。设计室主任说:“我们一般是由销售部业务员带回客户的需求意见,意见可以是文字描述也可以是勾画的草图。然后我们根据这些意见出效果图,经我们设计评审后由业务员带给顾客,如果顾客满意则由业务员与顾客洽商合同。如果合同签定了,则我们再根据合同和效果图的要求设计模型、模具交车间生产。”
审核员想了解设计评审是如何进行的,设计室主任拿来的9月份的4项设计效果图和相应的设计评审记录。审核员看到参加评审的人员有设计室主任、设计员张XX和李XX。
审核员问:“为什么没有销售部业务员参加评审?”
设计室主任说:“我们过去一直是这么做的,一般业务员看一下效果图就行了。”
审核员问:“有没有业务员对效果图不满意的时候?”
设计室主任说:“有时候也发生过,不过我们很快就把图改过来了。”
案例分析:
这是对设计输出评审的问题。违反了标准“7.3.4设计和开发评审”的“评审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的规定。
项目的技术要求主要是业务员带回来的,他当然应该参加设计输出的评审,并保留他参加评审的意见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