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15质量体系审核不符合项案例(94~95)
【案例94】
售后服务部接到顾客来电,要求派人前往修理他们买的613型控制柜。服务员小李到达用户现场时发现是熔断器损坏,但是由于安装位置不当,很难接近熔断器以进行更换,结果不得不将旁边的许多碍事的构件拆除,整整花了一天的时间。
案例分析:
这是属于设计结构本身的不合理,没有考虑到维修时的需要。这个问题应该在设计输出阶段解决。即使没有发现,也应该在设计评审时发现。
本案违反了标准“7.3.3设计和开发输出”的“b)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的规定。维修服务属于“服务提供”,应该在设计输出时给予充分考虑,使得产品便于维修。
【案例95】
在销售部审核时,审核员要求查看8~工工月份的销售合同。审核员在合同单上的“执行标准”栏内看到填写的内容多为“执行国标”或“按用户要求”。
审核员问一位业务员:“执行国标的编号是什么?”
业务员说:“我忘了。”
案例分析:
这种情况在实际中常能见到。既然说执行国标,就应说明具体的国标编号,如果说是按用户要求,就应把用户要求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提供出来。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切忌含混的语句。本案违反了标准“7.2.l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的“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规定。
如果产品没有国标,则应把企业执行标准准确地填写在合同上。
业务员连国标的编号都不知道,可见他缺乏与产品有关知识的培训。违反了标准“6.2.2能力、意识和培训”的“b)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这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