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15质量体系审核不符合项案例(129)
时间:
2024-04-03
【案例129】
某厂进货检验发现一批原材料的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是在检验记录的附注栏内有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批准让步放行的记录。审核员问检验科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让步放行?”
检验科长说:“如果检测结果与规定的指标相差不超过5%,一般我们可以让步放行。”
审核员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的书面规定,检验科长…
【案例129】
某厂进货检验发现一批原材料的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是在检验记录的附注栏内有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批准让步放行的记录。审核员问检验科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让步放行?”
检验科长说:“如果检测结果与规定的指标相差不超过5%,一般我们可以让步放行。”
审核员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的书面规定,检验科长说:“我们习惯上都是这么做的,不过没有进行书面的规定。”
案例分析:
让步放行都是发生在有不合格产生时,如果不影响产品质量才允许放行。对于放行的标准,应该制定书面的规定,以避免随意性。
本案违反了标准“8.3不合格品控制”的“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