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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时间: 2024-04-03
附件2-3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饮料产品是指不含酒精的各种液体软饮料产品。根据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标准,液体软饮料包括碳酸饮料、瓶装饮用水、茶饮料、果(蔬)汁及其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功能饮料、食用菌类饮料及其他类饮料等。 饮料产品共分为三…

附件2-3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饮料产品是指不含酒精的各种液体软饮料产品。根据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标准,液体软饮料包括碳酸饮料、瓶装饮用水、茶饮料、果(蔬)汁及其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功能饮料、食用菌类饮料及其他类饮料等。


饮料产品共分为三个申证单元,即瓶装饮用水类产品、低酸类饮料产品和高酸类饮料产品。瓶装饮用水类产品是指所有瓶装(包括桶装)的饮用水,如瓶(桶)装矿泉水、矿化水、纯净水和天然(泉)水等。低酸类饮料产品是指pH >4.6的饮料。高酸类饮料产品是指pH4.6的饮料。对于通过低酸类饮料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的企业,可自动获得高酸类饮料产品的生产许可,而瓶装饮用水类产品的生产则必须单独审查。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产品范围,即软饮料产品的类别。饮料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二、企业生产不同类型的饮料产品,应当分别根据《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附件2-3-1)、《碳酸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附件2-3-2)、《茶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附件2-3-3)、()汁及果()汁饮料生产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附件2-3-4)和《含乳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附件2-3-5)的规定,对其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必备的生产设备、必备的出厂检验能力等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抽样检验。


三、对于一些未编写审查专业细则的饮料产品,可以根据其pH值分别归类到低酸类饮料或高酸类饮料中,并参照同类产品的审查专业细则和其产品明示标准进行审查和抽样检验。如充气运动饮料可参照碳酸饮料的审查细则。


    附件:


2-3-1.《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


2-3-2.《碳酸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


2-3-3.《茶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


2-3-4.《()汁及果()汁饮料生产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


2-3-5.《含乳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


 



附件2-3-1


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


 


一、产品范围


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所有以符合饮用要求的水源水为原料,经过处理灌装等主要工序而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其他瓶装饮用水产品。具备生产饮用天然矿泉水条件的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标明。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


(一)产品的基本生产流程


1饮用天然矿泉水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检验→成品


                            


              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


2、瓶装饮用纯净水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杀菌→灌装封盖→检验→成品


      


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


3、其他瓶装饮用水


根据产品的不同可参照12。如泉水、天然水可参照1,矿物质水可参照2


(二)产品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水源、管道设备等的污染造成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2、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不到位造成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3、杀菌设施失控造成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4、灌装车间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造成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5、封盖不严造成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6、不符合要求的包装瓶及桶等造成化学污染等。


(三)瓶装饮用水产品生产的关键控制点


1、水源要进行隔离防护,周围不得有污染源,并要至少一年对水源水进行一次全项检验监控;


2、严格按标准要求选用包装材料及消毒剂等辅料;


3、管道设备要定期清洗消毒,杀菌设施要定期检修维护,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灌装车间要单独隔离并相对密封,应装备空气净化装置和设施,洁净度能够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5、严格操作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


6、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对于桶装水的回收桶,要进行严格的挑选分类,根据污染程度分别进行单独的清洗消毒;


7、严格的产品检查检验,尤其是桶装水密封性的在线检查。


三、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所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和其产品标准规定;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的规定。如不得使用以回收废旧垃圾塑料为原料制成的瓶、桶和盖;所用的消毒剂应是食品级并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规定,有监管部门的批准文号;对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其水源应有鉴定和批准开采的文件。


四、必备的生产设备


(一)粗滤设备;(二)精滤设备;(三)杀菌设备;(三)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设施;(四)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五)车间空气净化设施;(六)自动灌装封盖设备;(七)灯检设施;(八)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九)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如离子交换、反渗透或蒸馏装置等)。


对于其他瓶装饮用水产品,可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增加相应的必备设备。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操作间或无菌操作台;(二)杀菌锅;(三)培养箱;(四)干燥箱;(四)冰箱;(五)天平;(五)计量容器(六)秤;(七)pH计;(八)浊度仪;(九)电导仪(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


六、有关标准


(一)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三)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四)GB17324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五)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六)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七)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八)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九)GB 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十)GB5750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十一)GB8538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十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


七、检验项目


饮用天然矿泉水和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项目分别按附件2-3-1(表1)和附件2-3-1(表2)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其他的瓶装饮用水可按其明示的标准进行检验。带有※的项目为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界限指标,检验时只按产品标签上标注的达标项目进行判定;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两次检验;带有★的项目为蒸馏法生产的瓶装饮用纯净水测定项目。检验项目全都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合格品,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不合格品。


八、发证检验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瓶装水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桶装水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0桶,瓶装水的抽样数量为18瓶,桶装水的抽样数量为6桶。在抽样现场填写《产品抽样单》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确认后,分别留生产企业、送检验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所抽的检验用和备用样品当场包装加封条后送检验机构。


九、其他有关事项


本细则所参阅的其他相关标准有: GB126951990《饮料厂卫生规范》、GB163301996《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其他瓶装饮用水可按其明示的标准和参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检验。


 



附件2-3-1(表1


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


出厂检验


备注


1


色度





 


2


浑浊度





 


3


嗅和味





 


4


肉眼可见物





 


5


※锂




*


 


6


※锶




*


 


7


※锌




*


 


8


※溴化物




*


 


9


※碘化物




*


 


10


※偏硅酸




*


 


11


※硒




*


 


12


※溶解性总固体




*


 


13




/


*


 


14





*


 


15





*


 


16


铬(Cr6+




*


 


17





*


 


18





*


 


19




/


*


 


20




/


*


 


21





*


 


22


氟化物




*


 


23


耗氧量




*


 


24


硝酸盐




*


 


25


挥发性酚




*


 


26


氰化物




*


 


27


亚硝酸盐




*


 


28


菌落总数





 


29


大肠菌群





 


30


净含量





 


31


标签




/


 


 


附件2-3-1(表2


瓶装饮用纯净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


出厂检验


备注


1


色度





 


2


浑浊度





 


3


嗅和味





 


4


肉眼可见物





 


5


pH



/



 


6


电导率





 


7


高锰酸钾消耗量




*


 


8


氯化物



/


*


 


9





*


 


10





*


 


11





*


 


12


★氰化物




*


 


13


★挥发酚类




*


 


14


游离氯




*


 


15


三氯甲烷




*


 


16


四氯化碳




*


 


17


亚硝酸盐




*


 


18


菌落总数





 


19


大肠菌群





 


20


致病菌




*


 


21


霉菌、酵母菌




*


 


22


净含量





 


23


标签




/


 


 



附件2-3-2


碳酸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


一、产品范围


碳酸饮料(俗称汽水)产品指以浓缩基料为原料,经稀释、调配、碳酸化等工序制成的软饮料。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


(一)产品的基本生产流程


            + 辅料        瓶及盖的清洗消毒


                                                   


   基料→调配→制冷、碳酸化→灌装封盖→暖罐→检验→成品


(二)产品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达标;


2、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3、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三)产品生产的关键控制点


    1、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及进厂检验把关;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瓶及盖的清洗消毒、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制冷工序的控制、水处理工序的控制;


3、车间环境的控制管理、人员健康卫生的控制管理;


4、产品的检查检验。


三、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所用二氧化碳应为食用级并符合其产品标准规定;所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和其产品标准规定;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的规定。


四、必备的生产设备


(一)水处理设备;(二)配料罐;(三)过滤器;(四)混比机;(五)瓶及盖的清洗消毒设施;(六)灌装封盖设备;(七)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八)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操作间或无菌操作台;(二)杀菌锅;(三)培养箱;(四)干燥箱;(五)冰箱;(六)二氧化碳测定装置;(七)天平;(八)计量容器;(九)折光仪。


六、有关标准


(一)GB/T107921995《碳酸饮料(汽水)》;(二)GB2759.21996《碳酸饮料卫生标准》;(三)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四)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五)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六)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七)GB 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八)GB/T4789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九)GB50091996《食品卫生检验理化部分》。


七、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项目按附件2-3-2(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两次检验。带★的检验项目为可乐型碳酸饮料。检验项目全都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合格品;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不合格品。


八、发证检验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8瓶。在抽样现场填写《产品抽样单》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确认后,分别留生产企业、送检验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所抽的检验用和备用样品当场包装加封条后送检验机构。


九、其他有关事项


有的企业执行的是企业标准,但必须符合强制性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标准对碳酸饮料的规定。不同包装材料和规格的产品,有些质量指标有差异,抽查检验时应兼顾。


附件2-3-2(表)


碳酸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


出厂检验


备注


1


感官





 


2


净含量





 


3


可溶性固形物



/



 


4


二氧化碳气容量





 


5


总酸



/


*


 


6


★咖啡因




*


 


7





*


 


8





*


 


9





*


 


10


食品添加剂




*


 


11


菌落总数




*


 


12


大肠菌群




*


 


13


致病菌




*


 


14


霉菌




*


 


15


酵母数




*


 


16


标签




/


 


 


附件2-3-3


茶饮料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审查专业细则


 


一、产品范围


茶饮料产品包括所有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经加工、调配(或不调配)等工序制成的饮料。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


(一)产品生产基本流程


                                       辅料


                                                  


茶叶的水提取物(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调配(或不调配)→过滤→杀菌→灌装封盖→检验→成品


    (二)产品容易或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茶多酚、咖啡因含量不达标;


2、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3、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三)产品生产关键控制点


    1、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及进厂检验把关;


    2、用料的准确计算和计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杀菌工序的控制、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水处理工序的控制;


3、车间环境的控制管理、人员健康卫生的控制管理;


4、产品的检查检验。


三、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所用的茶叶应符合GB9679GB/T13738.2GB/T13738.4GB/T14456的规定;所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和其产品标准规定;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的规定。生产企业不得使用茶多酚、咖啡因为原料调制茶饮料。


四、必备的生产设备


(一)水处理设备;(二)配料罐;(三)过滤器;(四)杀菌设备;(五)灌装封盖设备;(六)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七)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八)对于碳酸型茶饮料应有混比机。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操作间或无菌操作台;(二)杀菌锅;(三)培养箱;(五)干燥箱;(六)冰箱;(七)天平;(八)计量容器;(九)二氧化碳测定装置(适用碳酸型茶饮料);(十)pH计;(十一)分光光度计。


六、有关标准


(一)QB24992000《茶饮料》;(二)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三)GB2759.21996《碳酸饮料卫生标准》;(四)GB163211996《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五)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六)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七)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八)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九)GB/T4789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十)GB50091996《食品卫生检验》理化部分;(十一)GB/T163441996《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方法》。


七、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项目,茶汤饮料、果味茶饮料、果汁茶饮料、其他茶饮料按附件2-3-3(表1),碳酸茶饮料按附件2-3-3(表2),奶味茶饮料按附件2-3-3(表3)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两次检验。带★和※的项目分别为三片金属罐包装和其他包装茶汤饮料、果味茶饮料、果汁茶饮料、其他茶饮料的微生物指标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全都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合格品;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不合格品。


八、发证检验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8瓶。在抽样现场填写《产品抽样单》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确认后,分别留生产企业、送检验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所抽的检验用和备用样品当场包装加封条后送检验机构。


九、其他有关事项


QB24992000茶饮料为部分条款强制性标准,注意有的企业执行的是企业标准,但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的强制性条款。


 


 


 


 


 



附件2-3-3(表1


茶汤、果味、果汁、其他茶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


出厂检验


备注


1


感官要求





 


2


净含量





 


3


茶多酚





 


4


咖啡因




*


 


5


食品添加剂




*


 


6


pH



/



 


7





*


 


8





*


 


9





*


 


10


※菌落总数





 


11


※大肠菌群





 


12


※致病菌




*


 


13


※霉菌、酵母




*


 


14


★商业无菌





 


15


标签




/


 


 


 


 


 


 


 


 


 


 


 


 


附件2-3-3(表2


碳酸型茶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


出厂检验


备注


1


感官要求





 


2


净含量





 


3


茶多酚





 


4


咖啡因




*


 


5


食品添加剂




*


 


6


二氧化碳气容量





 


7


总酸



/



 


8





*


 


9





*


 


10





*


 


11


菌落总数





 


12


大肠菌群





 


13


致病菌




*


 


14


霉菌




*


 


15


酵母




*


 


16


标签




/


 


 


 


 


 


 


 


 


 


 


 


附件2-3-3(表1


奶味茶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


出厂检验


备注


1


感官要求





 


2


净含量





 


3


茶多酚





 


4


咖啡因




*


 


5


食品添加剂




*


 


6


pH



/



 


7


蛋白质含量




*


 


8





*


 


9





*


 


10





*


 


11


菌落总数





 


12


大肠菌群





 


13


致病菌




*


 


14


霉菌




*


 


15


酵母




*


 


16


标签




/


 


 



附件2-3-4


()汁及果()汁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


 


一、    产品范围


    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产品包括所有以各种果(蔬)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经预处理、榨汁、调配、杀菌、无菌灌装或热灌装等主要工序而生产的各种果(蔬)汁及其饮料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


   (一)产品基本生产流程


    1、以浓缩果(蔬)汁(浆)为原料


        + 辅料


               


浓缩汁(浆)→稀释、调配→杀菌→无菌灌装(热灌装)→检验→成品


    2、以果(蔬)为原料


果(蔬)      + 辅料


           


预处理→榨汁→稀释、调配→杀菌→无菌灌装(热灌装)→检验→成品


(二)产品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产生氧化引起味道不纯、色泽发暗;


2、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3、原果汁含量与明示不符;


4、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三)产品生产的关键控制点


1、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及进厂检验把关;


    2、用料的准确计算和计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杀菌工序的控制、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水处理工序的控制、原料预处理的控制;


3、车间环境的控制管理、人员健康卫生的控制管理;


4、产品的检查检验。


    三、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使用的水果(蔬菜)或其浓缩汁(浆)应符合生产的基本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所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和其产品标准的要求;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要求;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的要求。


    四、必备的生产设备


     (一)果(蔬)预处理设施(适用直接以果蔬为原料);(二)榨汁机或制浆机(适用直接以果蔬为原料);(三)水处理设备;(四)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五)贮罐;(六)杀菌设备;(七)灌装封盖设备;(八)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操作间或无菌操作台;(二)杀菌锅;(三)培养箱;(四)干燥箱;(五)冰箱;(六)天平;(七)计量容器;(八)pH计;(九)折光仪。


六、有关标准


    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的企业标准:(一)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二)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三)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四)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五)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六)GB/T4789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七)GB5009《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八)GB16771-1997《橙、柑、桔汁及其饮料中果汁含量的测定》。


七、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项目、监督检验项目及企业出厂检验项目,按附件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两次检验。※的项目为橙、柑、桔汁及其饮料的测定项目。检验项目全都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合格品;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不合格品。


    八、发证检验抽检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8瓶。在抽样现场填写《产品抽样单》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确认后,分别留生产企业、送检验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所抽的检验用和备用样品当场包装加封条后送检验机构。


九、其他有关事项


对于新型的特殊产品参考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在企业标准中有关卫生安全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要求。


 


附件2-3-4(表)


()汁及果()汁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


出厂检验


备注


1


净含量





 


2


感官





 


3


总酸



/



 


4


可溶性固形物





 


5


※果汁含量




*


 


6





*


 


7





*


 


8





*


 


9


细菌总数





 


10


大肠菌群





 


11


致病菌




*


 


12


霉菌




*


 


13


酵母




*


 


14


食品添加剂




*


 


15


标签




/


 


 



附件2-3-5


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审查专业细则


     一、产品范围


    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产品包括以鲜乳或乳粉为主要原料,经调配、均质、灌装、杀菌(或杀菌、灌装)而成的含乳饮料以及以大豆、花生等植物为原料,经处理、制浆、调配、均质、灌装、杀菌(或杀菌、灌装)而成的植物蛋白饮料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


(一)产品基本生产流程


1、 含乳饮料


鲜乳(复原乳)→调配→均质→杀菌灌装(或灌装杀菌)→成品


    


杀菌冷却          


    


接菌种发酵        ←水+辅料


    


均质              


 


调配


 


杀菌灌装(或灌装杀菌)


 


成品


    2、 植物蛋白饮料


                           +辅料


                              


原料→预处理→制浆→过滤脱气→调配→均质→杀菌灌装(或灌装杀菌)→成品


(二)产品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乳化不均匀,出现脂肪分层现象


2、产生脂肪氧化味;


3、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4、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三)产品生产的关键控制点


1、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及进厂检验把关;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乳化剂的选择、杀菌工序的控制、配料工序的控制、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水处理工序的控制;


3、车间环境的控制管理、人员健康卫生的控制管理;


4、产品的检查检验。


    三、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原料乳要符合GB6914的要求,乳粉要符合GB5410GB5411的要求;植物蛋白饮料的原料(大豆、花生等)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的要求;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的要求;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的要求。


    四、必备的生产设备


    (一)原料预处理设施(适用植物蛋白饮料);(二)磨浆机或胶体磨(适用植物蛋白饮料);(三)过滤机或离心机(适用植物蛋白饮料);(四)贮罐;(五)发酵罐(适用发酵型产品);(六)均质机;(七)杀菌设备;(八)灌装设备;(九)水处理设备;(十)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十一)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操作间或无菌操作台;(二)杀菌锅;(三)培养箱;(四)干燥箱;(五)冰箱;(六)天平;(七)计量容器;(八)pH计;(九)折光仪;(十)定氮装置。


    六、有关标准


(一)QB1554-92《乳酸菌饮料》;(二)QB/T2300-97QB/T2301-97《植物蛋白饮料》;(三)GB16321-96《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四)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五)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六)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七)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八)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九)GB/T4789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十)GB50091996《食品卫生检验》理化部分;(十一)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


七、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项目,按附件2-3-5(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两次检验。检验项目全都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合格品;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不合格品。


    八、发证检验抽检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8瓶。在抽样现场填写《产品抽样单》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确认后,分别留生产企业、送检验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所抽的检验用和备用样品当场包装加封条后送检验机构。


九、其它有关事项


     对于新型的特殊产品参考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在企业标准中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


 



附件2-3-5(表)


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


出厂检验


备注


1


净含量





 


2


感官





 


3


蛋白质





 


4


可溶性固形物





 


5


脂肪




*


 


6


总酸



/


*


 


7





*


 


8





*


 


9





*


 


10


细菌总数





 


11


大肠菌群





 


12


致病菌




*


 


13


霉菌




*


 


14


酵母




*


 


15


黄曲霉毒素B1




*


花生、大豆类产品项目


16


添加剂




*


 


17


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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