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中心 > 产品认证 > CCC > 详细内容

3C认证步骤

时间: 2024-04-03
3C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1 认证申请1.1 申请单元划分 1.2 申请资料 2 型式试验 3 初始工厂审查 4 获证后监督 4.1 认证监督检查频次 4.1.1 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4.1.2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 获…

3C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单元划分


1.2 申请资料


2 型式试验


3 初始工厂审查


4 获证后监督


4.1 认证监督检查频次


4.1.1 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4.1.2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
获证产品出现严重安全、环保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安全、环保质量方面的投诉并经查实为生产厂责任时;
    2)
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
足够信息表明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4.2
监督的内容
    4.2.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
   
从获证起的四年内,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范围应覆盖附件4的全部内容。每个工厂的复查时间通常为12个人日。
   
获证后的第五年,应按附件4的规定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和审查时间与初始工厂审查相同。
    4.2.2
产品一致性检查
   
从获证起,按本规则4.3.1.2条的规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中产品安全、环保性能的检查内容一般为产品例行检查中的制动、灯光调整和排放检测项目,但发生4.5.1.2条所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相应的型式试验项目,当工厂的检测条件不具备时应封样送指定检测机构检测。


5 标志加施
获得认证证书的汽车,应在汽车前风窗玻璃的右上角(按汽车前进方向)加贴规定的认

证标志,应使用规格为60mm的认证标志。

客户下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