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管理手册之——管理责任
七、管理责任
董事总经理:
对公司的社会责任表现承担最终的责任。他负责公司社会责任政策的制订和执行,定期评估公司的社会责任表现,为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提供适当的资源保障,推动社会责任表现持续改善。
人事部经理:
作为公司社会责任管理者代表,负责制订并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和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员工福利、员工培训及奖惩措施等。
作为公司安全管理者代表,他负责建立和维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推动、协调和监督社会责任活动的实施。作为安全卫生管理代表,他负责制订和推广公司安全卫生程序和制度,定期审核公司安全卫生表现,提供定期安全卫生培训,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当地安全卫生法规,确保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财务部经理:
根据公司社会责任政策和原则,负责制订公司工资福利计划,确保工资福利符合当地法规要求。
工厂经理:
根据公司社会责任政策和原则,负责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机器设备处于安全卫生状况。
采购部经理:
根据公司政策和原则,负责将社会责任表现纳入供应商和分包商管理程序,在人事部经理的协助下,定期评估供应商和分包商的社会责任表现,加强合作,逐步推动供应商和分包商改善社会责任表现。
工人代表:
工人代表由工人选出,代表工人利益。他应定期会见公司各个部门和各层次的员工,了解他们对公司政策、体系和运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提交给公司管理层,和公司管理层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协助解释和推广公司的改善措施。